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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网--欧盟对巴士与客车产品的法规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18 00:48:27 阅读: 来源:异径管厂家
机械网--欧盟对巴士与客车产品的法规要求

从欧共体开始,各成员国都以《罗马条约》为法律根据,制定并实行1系列有关机动车安全、环保、节能及车辆有关零部件方面统1的、逼迫实行的指令,并依照欧共体指令进行统1的、相互承认的汽车产品型式认证,以消除成员国之间的汽车技术贸易壁垒。 欧盟的汽车型式认证都是由本国的独立认证机构进行,但标准是全欧洲统1的,根据ECE法规和EC指令土地征收补偿费没给。欧盟已颁布的汽车技术指令120余项。另外,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1年11月20日颁布了2001/85/EC指令《对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的特殊规定》,即通常所说的客车指令,它对巴士与客车产生直接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巴士与客车的型式认证、轴重和车身尺寸、安全带、座椅及数字式行车记录仪、巴士与客车发动机的排放。 巴士与客车专有的型式认证 8座以上车辆(驾驶员座除外)的型式认证指令(2001/85/EC指令,即客车指令),从2003年8月13日起,已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生效遇到政府违法强拆怎么办。欧盟颁布巴士与客车型式认证指令的更深层次目的是要保证乘客和行动不便人士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都把客车指令(2001/85/EC)作为国家的现行法规。目前有1个欧洲委员会的提案COM(2003)418将改变这1切,新的提案将废除旧的车辆型式认证指令(70/156/EEC),包括所有最近几年来增加的修订草案。新指令还包括2001/85/EC指令和1些附加条款,以使其成为欧盟组织内巴士与客车指令中唯1的法律基础。 欧盟共颁布实行3次巴士与客车的型式认证法规,分别是1970年2月6日颁布的70/156/EEC、1997年7月22日颁布的97/17/EC和2001年11月20日颁布的2001/85/EC3种。 欧盟对客车的分类及车身尺寸的规定在2001/82/EC指令中,对车辆分类划分为两类。第1类,车辆载运乘客大于22人。其中,Ⅰ类车辆(城市巴士):车辆座位和站立区域能保障平常乘客的活动;Ⅱ类车辆(市郊巴士):车辆主要用于在1些标准的范围内有座的乘客运送;Ⅲ类车辆(长途客车):只能有座位的车辆。第2类,车辆载运乘客少于22人。其中,A类车辆有座位区和站位区,B类车辆只有座位区。 在2002年颁布的2002/7/EC指令中,重新修订了轴重与车身尺寸指令(96/53/EC),结果使欧盟的巴士与客车车身尺寸产生显著变化:双轴构造的单体巴士和客车最大车身长度为13.5米;轴以上单体构造的巴士和客车最大车身长度为15米(包括滑雪器材箱);铰接巴士和带挂车客车的车身最大长度为18.75米,车身最大宽度为2.55米;已生产,但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车辆允许在2020年底之前使用。目前,这些技术标准已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生效。 对客车专属的安全规定 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都要求在Ⅲ类车辆上安装两点式安全带。从2006年4月21日起,2005/40/EC指令要求在Ⅲ类车辆和B类车辆上逼迫实行。同时,在新的Ⅲ类车辆和B类车辆上将制止采取侧排座位。 根据关于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记录设备的指令(3821/85/EEC),小于50千米的常规巴士线路不在安装“黑匣子”(数字式行车记录仪)要求的范围内。而个别善于50千米的线路必须申请使用这个指令,并且使用“黑匣子”。“黑匣子”的使用时间被肯定在2006年5月1日。 排放法规保证客车更加环保 欧洲关于重型发动机的排放规章可详见1999/96/EC指令,通常概括为欧Ⅰ到欧Ⅴ标准。欧Ⅰ标准已在1992年实行,欧Ⅱ标准在1996年已实行,欧Ⅲ标准在2000年已实行。欧Ⅳ标准的污染限定值已从2005年10月1日起对新型式认证车辆生效;并从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对所有生产的新车生效。欧Ⅴ标准的限定值将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对新型式认证的车辆生效,2009年10月1日起对所有新车生效。 新客车指令(2005/55/EC)提供升级的方案来解决柴油机和汽油机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问题,同时还肯定了适合于重型车辆的“加强车辆环保性、友好性”标准(EEV)。 从2006年11月9日起,新客车指令(2005/55/EC)将取代88/77/EEC指令、96/1/EC指令,和上面提到的1999/96/EC指令和2001/27/EC指令。采取欧Ⅳ标准后,所有重型车辆必须装备车载诊断系统或车载丈量系统来检测车辆排出的尾气,并保证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转。 如果车载诊断系统(OBD)显示车辆在排放出现问题,毛病消失后的行驶里程或时间应当记录下来。制造商必须保证Ⅰ类车辆、Ⅱ类车辆、A类车辆和B类车辆(载重小于7吨)的巴士,在20万千米或6年中的有效使用时限内,到达排放等级(EEV土地征收是不是也包括房屋在内,欧Ⅳ以上标准)。Ⅲ类车辆和B类车辆中重型巴士的有效使用年限是50万千米或7年。 欧Ⅳ和欧Ⅴ标准要求制造商发展新的和更高效的柴油发动机,并且必须选择减低氮氧化合物排放的方法。大多数制造商已选择尿素(AdBlue)和选择催化还原装置(SCR)作为1种解决方法,另外1种是不用添加剂的废气再循环装置(EGR)。(end)资讯分类行业动态帮助文档展会专题报道5金人物商家文章